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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官网网站

2023-12-19 20:55:03 51
招生电话:0791-86295564,0791-83863927,0791-83957505,0791-8386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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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1.办学历史: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高等学校。

  2.办学特色:学校秉承“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校训、“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坚持“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服务面向,积极服务国家航空工业和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拥有航空、国防类及相关专业28个,占学校所有专业的40%,拥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飞行器适航技术等航空特色专业。目前,学校已经初步建成工科优势明显、航空特色鲜明的本科高校。

  3.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英雄城——南昌。校园环境优美,拥有前湖、上海路、共青城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研设备4.7万多台套,仪器设备总值约6.3亿元。图书馆纸质馆藏资料224万册,中外文期刊343种,电子期刊22.95万种,电子图书273.1万册,中外文数字资源数据库60个,阅览位4570座。体育活动场地面积15.5万平方米。

  4.机构设置:学校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飞行器工程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航空服务与音乐学院、软件学院、通航学院(民航学院)等17个专业学院,有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3个管理型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学校拥有“江西省测试技术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学科专业:学校具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三个江西省一流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现有70个本科专业。其中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8个江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1个专业通过了住建部专业评估。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获批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江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学校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6‰,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6.人才培养: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湖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省级教学成果奖91项、省级本科教学团队24个、省(部)级优秀教材40部。拥有3个校企共建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个国家级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获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拥有校外实践(实习)基地274个,其中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近五年,我校学生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奖586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397项;在2017-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本科,前300)中排名全国第78位,位居省内高校第二。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六轮总榜单(本科,前300)中排名全国第101位,位列省内高校第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获批江西省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并确定为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

  7.科学研究:学校近年来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参与),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获江西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政府奖励20余项,其中一等奖10项;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航空学会等科技奖励50余项以及省部级社科成果奖3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471篇,出版论著163部,受理专利2120余件、授权1230余件,教材642部。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其他类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等26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以及其他国家级社科项目近20项。承担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江西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行业科技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800多项。入选首批“领航江西”智库成员单位,获批江西省重点高端智库。

  8.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75人次。

  9.招生就业工作: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大多在一本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2万余人,研究生39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8万名。学校与航空、航发、商飞、航天、民航、通航等企事业单位和近40个地方政府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有30%以上毕业生服务于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各大民航、通航、商飞公司。学校连续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等荣誉。

  10.国际合作: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乌克兰等20个国家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实现了学生互派,其中,受资助人数和规模居全省前列。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开设了航空工程(含航空维修)、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和计算机技术等4个本科全英文授课专业和多个研究生中英文授课专业,并先后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爱尔兰高校共同举办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目前在校中外项目生突破1600人。近年来学校不断优化留学生培养结构,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实现了留学生从本科教育、硕士培养和博士联合培养发展,助推了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国际化,先后荣获江西省和全国来华留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1.民生工作:学校注重民生工作,推行教职工“健康工程”,发放健身津贴,开展年度健康体检。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资助育人理念,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的资助工作,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不断提升资助救助力度。除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规定的所有形式外,学校还设有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岗、临时困难补助、困难学生走访慰问、选派优秀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访学等多项资助项目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实践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近20项。形成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

  12.社会声誉:连续四年省属本科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意见为“好”。历年获评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和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全国高校职业生涯咨询特色工作室。连续七年获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江西省平安校园”。“天宫开悟”航空航天科普精准教育扶贫项目荣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

               (供稿来源:党政办  数据截止2023年1月)

南昌航空大学

汉口航空工业学校          (52年3月 --- 53年9月)

中南第一工业学校         (53年9月 --- 55年9月)

南昌工业学校             (55年9月 --- 56年2月)

南昌航空工业学校           (56年2月 --- 60年6月)

南昌航空工业专科学校       (60年6月 --- 63年6月)

南昌航空工业学校         (63年6月 --- 69年6月)

 改为工厂                 (69年6月 --- 72年4月)

南昌航空工业学校           (72年4月 --- 78年4月)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78年4月 ---07年2月)

南昌航空大学               (07年3月 --- 至今)


姓 名职 务任 职 时 间
张井夫副院长1978.06-1983.12
李士弼党委书记1978.09-1983.11
陆孝彭院 长1978.10-1980.12
  张本禄  副院长 院 长1978.10-1980.07
1980.07-1983.11
孔祥林副院长1978.10-1980.11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80.11-1983.12
谷峰副院长1979.07-1983.12
顾正道副院长1979.08-1981.05
张 桢副院长1980.01-1985.07
王景茂党委书记1983.11-1985.10
刘荣光院 长1983.11-1991.10
柳祥训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83.12-1994.05
袁宝歧副院长1983.12-1992.06
骆欣荣副院长1983.12-1993.01
李长喜党委书记1985.10-1990.09
  黄懋衡  副院长1985.11-1991.10
院 长1991.10-1993.02
蔡德舆副院长1987.02-1994.05
陆恩常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90.12-1996.06
  陈立丰  副院长1991.10-1993.02
院 长1993.02-1998.08
史蓉蓉党委副书记1996.05-2002.03
  孙一先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86.04-1990.09
党委书记1990.09-2003.05
  刘高航  院长1998.08-2003.05
党委书记、院长2003.06-2007.02
黄亲国党委副书记2005.01-2009.09
夏立先副校长1994.05-2010.07
高益庆副校长2008.06-2012.01
余 欢校长、党委副书记2007.03-2015.07
王玉芝纪委书记

2007.03-2016.07

黄士安副校长2007.07-2010.02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10.02-2020.08
傅克刚党委书记2012.07-2017.02
唐星华副校长2010.12-2018.07
黎 明副校长2005.01-2019.08
刘卫东副校长2012.07-2020.02
聂 威副校长2015.11-2020.03
杨晓光副校长2016.05-2021.03
郭杰忠党委书记2017.02-2020.04
顾有平纪委书记2017.05-2021.07
罗胜联校长2015.12-2022.05
罗旭彪副校长2019.09-2020.12
党委副书记
2020.12-2022.10
罗嗣海党委书记2020.04-2023.03


姓 名职 务任 职 时 间
张井夫副院长1978.06-1983.12
李士弼党委书记1978.09-1983.11
陆孝彭院 长1978.10-1980.12
  张本禄  副院长 院 长1978.10-1980.07
1980.07-1983.11
孔祥林副院长1978.10-1980.11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80.11-1983.12
谷峰副院长1979.07-1983.12
顾正道副院长1979.08-1981.05
张 桢副院长1980.01-1985.07
王景茂党委书记1983.11-1985.10
刘荣光院 长1983.11-1991.10
柳祥训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83.12-1994.05
袁宝歧副院长1983.12-1992.06
骆欣荣副院长1983.12-1993.01
李长喜党委书记1985.10-1990.09
  黄懋衡  副院长1985.11-1991.10
院 长1991.10-1993.02
蔡德舆副院长1987.02-1994.05
陆恩常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90.12-1996.06
  陈立丰  副院长1991.10-1993.02
院 长1993.02-1998.08
史蓉蓉党委副书记1996.05-2002.03
  孙一先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986.04-1990.09
党委书记1990.09-2003.05
  刘高航  院长1998.08-2003.05
党委书记、院长2003.06-2007.02
黄亲国党委副书记2005.01-2009.09
夏立先副校长1994.05-2010.07
高益庆副校长2008.06-2012.01
余 欢校长、党委副书记2007.03-2015.07
王玉芝纪委书记

2007.03-2016.07

黄士安副校长2007.07-2010.02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2010.02-2020.08
傅克刚党委书记2012.07-2017.02
唐星华副校长2010.12-2018.07
黎 明副校长2005.01-2019.08
刘卫东副校长2012.07-2020.02
聂 威副校长2015.11-2020.03
杨晓光副校长2016.05-2021.03
郭杰忠党委书记2017.02-2020.04
顾有平纪委书记2017.05-2021.07
罗胜联校长2015.12-2022.05
罗旭彪副校长2019.09-2020.12
党委副书记
2020.12-2022.10
罗嗣海党委书记2020.04-2023.03


现任领导

姓名

职  务

工作分工


李德平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兼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兼任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

简历

卢 超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本科教学工作,兼任军民融合与航空发展研究院院长。

简历

陈 震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科研、学术委员会、学会、新型研究机构、期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兼任数字经济研究院第一副院长。

简历

周世健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发展规划、学位、学科建设、研究生、国有资产、分析测试中心、独立学院等方面的工作。

简历

何兴道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督查、招投标、现代教育技术、校园信息化与数据、国内合作、校友、教育发展基金等方面的工作。

简历

熊震宇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学生教育与管理日常工作、共青团日常工作,财务、招生就业、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简历

洪 梅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工作。

简历

代冀阳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人事人才、基建、离退休、上海路校区管理和开发、经营性管理、附属单位等方面的工作。

简历

郭正华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本科教学日常工作、学部、素质教育、省情与航空国防文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工程训练、国际合作与交流、继续教育、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简历

江光亮

党委常委、副校长

负责宣传文化、统战、机关党建、党办校办、依法治校、保密、图书资料、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简历

汤华中

党委常委、副校长

协助分管学科工作,协助分管研究生院

简历

 

 

校训:日新自强,知行合一

  “日新”之义最早出自《尚书》,《易经》亦云“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后来《大学》引用《尚书》之意明确指出:“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天地之大德曰生,人生之大德曰创。意即人道要跟着天道变,不断追求,逐渐接近事物的内在规律。学校亦然,必须吐故纳新,与时俱进,勇于探索,止于至善。“日新”即是要求受教育者有强烈之进取精神。近代教育家张伯苓先生一直主张办教育要遵循“日新月异”的精神,并解释道:“所谓的日新月异,不但每个人要接受新事物,而且还要能成为新事物的创始者;不但能赶上新时代,而且还要能走在时代的前列。” 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就是受教育者的时代使命,是不断改革、不断前进、永攀高峰,面向祖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奋勇走在世界发展大潮的前沿,为建设繁荣富强的伟大祖国而奋进。

  “自强”一词出自《易经》,《易经》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因此,“自强”既饱含内在涵养上的修身立德,又包含外在行为上的刚强自立;既是一种自我激励、努力向上的精神力量,又是一种追求卓越、永争一流的时代精神。《怀南子•修务训》中说:“不自强而成功者,天下未之有也。”“自强”与“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航空精神是一致的,她告诫师生既要像浩瀚天宇那样刚健有力、运行不止,又要像大地那样广袤厚实而能承载包容万物,不断修身、学习、努力、创新,丰富自己。

  “知行合一” 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所提。他强调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即“致良知”,并主张“求理于吾心”,即“知行合一”。王阳明的“行”范围很广,包括了学、问、思、辩,这在《中庸》里是“知”的四个侧面,虽然他用主体包容了客体,将客体的独立性、自然性和物质性否定了,但其教育思想中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第一,立志、勤学、改过、责善;第二是独立的治学精神和能力;第三是循序渐进与因材施教;第四是强调身体力行。这些教育思想对今天大学生的学习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知行合一”符合我校一以贯之的办学方针和人才培养模式。1952年1月,国家航空局在筹建全国航空学校时,对包括汉口航空工业学校在内的航空学校的办学方针确定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为生产服务”。1954年开始,学校聘请了苏联专家,他们十分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进一步巩固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并逐渐建成了一个在全国颇具影响力和特色的实习基地。199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专家组对我校“工程教育与工程训练相结合”的办学模式给予高度评价。随着学校工、理、文、管、经、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航空大学的初步形成,学校进一步理顺思路,确立了“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加要求遵循表里如一,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理念。

校风:勤奋、文明、求实、创新

   校风是学校风气的总称,是学校治校、治教、治学的综合体现,是大学精神的具体化和外在表现,包括学风、教风以及学校积淀的传统文化精神和学术探索所形成的风气和氛围。我们学校创建于1952年的汉口航空工业学校,经历了中专、大专、大学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和汉口校区、南昌上海路校区、前湖校区三次艰苦创校过程,至今有近60年的历史。中专时期即形成了“朴实、勤奋、严谨”的优良传统。1985年,学校总结办学历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经12月的教代会讨论并通过,确定了“勤奋、文明、自强、求实”的校风。“八字校风”既反映了全校师生勤奋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团结文明的道德风尚,也反映了学校自强自立奋斗拼搏的进取精神与尊重科学追求真理的求实态度。1991年,“八字校风”被明确写入学校“八五”规划之中,使之深入人心。

   进入90年代,学校加强了精神文化的研究和探索,1995年11月,学校党委制定并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并倡导“循规、重人、求实”的昌航哲学、“奉献不为索取,奉献大于索取”的昌航人价值观、“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治学严谨,诲人不倦”的教风、“勤奋好学、实事求是”的学风、“廉洁、奉献、务实、进取”的干部作风和“四有四爱”[有理想、爱祖国,有道德、爱集体,有文化,爱专业(岗位),有纪律、爱自己(自尊自爱)]的昌航道德风尚。为迎接21世纪的挑战,培育创新精神,1999年学校年度党代会又将“八字校风”修改为“勤奋、文明、求实、创新”。

校徽:

1、图案中心为三个飞行器,表示航空院校,有鲜明的航空特征。

2、三个飞行器表明了我校办学校、办学院、办大学的三次创业。

3、三个飞行器表明了学校“和谐共进”的时代特征,体现了南昌航空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奋斗精神。

4、三个飞行器也寓意学校经历了湖北汉口、江西南昌上海路、红角洲前湖三个校区。
5、1952年为建校时间。外环上部为南昌航空大学中文名称,下部为英文全称。

6、图案简洁、明快、向上,有动感,并有层次,纪录了学校的发展轨迹,象征着学校的发展与腾飞。

校旗:

校歌:

校歌音频    校歌伴奏    校歌歌谱

学校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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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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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航

  南昌航空大学两个吉祥物名称为“南南”和“航航”,吉祥物的名称源于南昌航空大学的校名中的“南昌”和“航空”两个关键词。吉祥物头部的设计来源于南昌航空大学校徽中心的三个飞行器,代表了学校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通过吉祥物设计,体现南昌航空大学的特质文化内涵,彰显学校的航空特色。

  吉祥物“南南”是以歼-8Ⅱ飞机为设计原型,“南南”的翅膀分别以歼-8Ⅱ飞机的机翼作为参照;吉祥物服饰设计以机械零件与铆钉为元素;吉祥物身上的红、绿、蓝三色手环,分别代表全校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

  吉祥物“航航”是以强-5飞机为设计原型,“航航”的翅膀以强-5飞机的机翼作为参照;吉祥物服饰设计以机械零件与铆钉为元素;吉祥物身上的红、绿、蓝三色脚环,分别代表全校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


管理机构

研究生教育

  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年,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开始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和北京航材院等近1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6年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联合成功申报“材料加工工程”博士点,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初步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3级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75人次。拥有博士研究生导师3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0余人,外聘行业导师400余人;有双职双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 

  学校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和化学等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公共管理、艺术、翻译、法律硕士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三个江西省一流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学校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学校进入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200强。拥有“江西省测试技术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积极开展校企校所合作是学校研究生培养的鲜明特色之一。学校与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航空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依托这些单位科研任务和先进设备,将课题研究、论文撰写与工程实践领域的问题相结合,极大地提高了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通过产学研合作,学校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将创新性人才培养引入到科研与生产前沿的新路。

  学校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国外高校建立了长期校际合作关系,并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学校定期选派研究生赴相应国家留学,同时接收相应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近三年,我校研究生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奖300余项,曾获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华为杯”中国研究生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兆易创新杯”第十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一等奖,“华为杯”第五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一等奖,并多次获得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优秀组织奖”。学校拥有“江西省研究生工作站”3个,校级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数多个。近年来,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研究生的总体质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学校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江西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继续秉承“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校训、“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坚持“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服务面向,以航空国防需求为导向,积极服务国家航空工业和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工科优势明显、航空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学校。

本科生教育

  南昌航空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现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拥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江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5项;获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省、部级优秀教材40部。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校企共建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校外实践(实习)基地345个,其中与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国防生培养的“昌航模式”成功获批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培育国防生工作经验。

  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五年,我校学生共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总决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全国一等奖金奖、“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全国金奖、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moMaster机甲大师赛全国赛总冠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特等奖、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一等奖、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一等奖、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奖586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397项;“履带双驱光伏智能越障椅”项目首次成功入选大创年会并夺得最高荣誉“最佳创意项目”;“天宫开悟”项目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新锐创意奖;戴维被评为江西高校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朱丁亮获评“大学生创业英雄”;王璐明获“第十二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周涛荣获“洪城创业故事汇榜样人物”称号。在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本科,前300)中排名全国第77位,位列省内高校第三;在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单(本科,前300)中排名全国第99位,位列省内高校第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获批江西省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并确定为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泰国、乌克兰等20个国家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学生互换和学术交流活动。学校目前与英国、美国、爱尔兰的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规模近1600人。学校留学生规模约200余人。开设了航空工程、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和计算机等4个英文授课本科专业。学校先后荣获江西省和全国来华留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国际教育

  我校是江西省较早开展国际合作教育的高校之一,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泰国、乌克兰等20个国家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学生互换和学术交流活动。近几年来,有400多名学生受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资助,受资助人数和规模位居全省前列。

  我校国际合作教育致力于培养国际化人才,为中外学生提供优质的国际化教育和广阔的国内外就业前景。我校与国外学校开展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与美国北爱荷华大学合作开展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光电方向);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开展的工商管理专业(国际企业管理、国际会计与金融管理方向)、英语(国际贸易);与爱尔兰国家学院合作开展的网络工程专业。在校生规模近1600人,同类办学规模位居江西高校首位。所有专业的部分核心课程均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并由国外合作大学选派专业教师授课。

  学校留学生规模约200余人。开设了航空工程、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和计算机等4个英文授课本科专业,同时还大力发展了英文授课研究生教育,开设了研究生英文授课专业(方向)10个以上,实现了留学生本科教育、硕士到联合培养博士的培养。学校先后荣获江西省和全国来华留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继续教育

  南昌航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创办于1980年( 前身为南昌航院夜大学、函授部、成人教育处),是南昌航空大学直属的统一管理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型学院。荣获江西省成人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自考30年优秀主考学校和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是教育部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单位。2022年7月获批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和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3年9月我校成功入选人社部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南昌航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发展自身办学特色,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已经形成了成人高等教育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培训、企事业单位培训、职业资格鉴定考证培训和国际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教育自学考试和职业培训办学体系。

  目前,南昌航空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浙江、湖南、贵州和江西等4个省建立了13个校外教学点,招生办学以航空特色专业为主,通用类专业为辅,凸显我校航空工科院校特色,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空中乘务等高中升本科专业17个,专科升本科专业38个,高中升专科专业7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个本科主考专业。建院以来,为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培养4万多实用性专业人才。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教育部等六部委“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等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学校航空专业优势,以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开放办学,服务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广大百姓提供终身学习服务。

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

2.院校国标码:10406

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4.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按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当地省级招办有特殊要求除外)。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合成分排序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2.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在江西省提前批单志愿按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小专业成绩同分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其他各省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不分专业方向)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器乐方向招收器种包括钢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中阮、萨克斯、圆号、小提琴、长笛、架子鼓、电吉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外语、语文、数学位序比较,高者优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的大学外语教学使用英语。为了适应学分制要求,设日语、法语等语种,供学生自主选择,学分通用。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与母语为英语国家合作办学,有大量的英语类或英文授课专业课程,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学校在录取时一律以20分计算。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校考或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三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详见附件。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设立近8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经费。

第二十七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各省(区、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单位: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邮编:330063

招生办公室:0791-83957505、83863927

招生咨询邮箱:919468287@qq.com

24小时智能语音招生咨询热线(5-7月):0791-86295564

传真:0791-83863967

学校网址:http://www.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nchu.edu.cn/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91-83863486(仅受理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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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先后曾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高等学校,具有鲜明航空和国防特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教职工2100余人。学校秉承“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校训、“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坚持“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服务面向,现有70个本科专业,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于2009年10月获得中国民航局批准,2013年开始招收学生,学制为四年。首批合作的航空公司为吉祥航空,招生数量为25人。随着民航行业的快速发展,我校飞行技术专业合作的航空公司逐步扩展到厦门航空、成都航空、海南航空、多彩贵州航空、昆明航空等十余家,至今,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数达到600余人。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昌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航空公司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南昌航空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计划及送培单位

2024年我校与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合作培养飞行学员,在江西省、湖南省、贵州省和云南省招收本科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2024年招生信息为准。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名并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至20周岁男性(出生日期2004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体条件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如下:

1.身高(裸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7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

3.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若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则要求接受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且接受手术时年满18周岁,并满足其他相关要求;

4.五官端正,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5.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9.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0.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11.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胆道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不应有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13.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14.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5.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6.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不应有中耳炎病史。

五、招录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根据身体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电脑浏览器、手机浏览器、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事业单位)多渠道访问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或者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登录南昌航空大学民航(通航)学院官网(http://hk.nchu.edu.cn/)查询初检面试安排,携带填好的《南昌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未按照初检面试安排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电脑浏览器、手机浏览器、微信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事业单位)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有效招飞申请确认、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昌航空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不予录取。

(五)背景调查

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南昌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全日制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

2.2024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民航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江西省、湖南省、贵州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加化学。

4.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民航局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南昌航空大学”。

六、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二)学习期间,若由于身体、技术、心理等事由导致停飞,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可根据情况转入民航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继续学习。

七、风险机制

若因国家招生或上级部门招飞政策调整、合作航空公司解约、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完成培养进程第二阶段学习,学生须参照第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转入民航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继续学习;如学生本人想继续学习飞行,需自行联系航空公司(航校)同时承担相关飞行培训费用并完成飞行技术专业学业。

八、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航空公司,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就业。

九、相关费用

(一)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相关文件为准。

(二)学生在招生选拔过程中上站体检、辅助体检、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四)其他费用:学习培训期间,个人需承担入学体检(第三方体检)、年检(办证体检)等各类飞行学员体检和订制的制服、床上用品等相关费用;参加私照、商照、仪表理论培训考试等项目,费用自理。

十、注意事项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同时学生须向学校赔偿相应损失,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91-83863486(仅受理信访举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9533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通知和公告发布渠道:http://hk.nchu.edu.cn/

地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邮编:330063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

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年,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开始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和北京航材院等近1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6年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联合成功申报“材料加工工程”博士点,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初步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3级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75人次。拥有博士研究生导师3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0余人,外聘行业导师400余人;有双职双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 

  学校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和化学等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公共管理、艺术、翻译、法律硕士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三个江西省一流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学校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学校进入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200强。拥有“江西省测试技术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3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积极开展校企校所合作是学校研究生培养的鲜明特色之一。学校与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航空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依托这些单位科研任务和先进设备,将课题研究、论文撰写与工程实践领域的问题相结合,极大地提高了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通过产学研合作,学校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将创新性人才培养引入到科研与生产前沿的新路。

  学校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国外高校建立了长期校际合作关系,并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学校定期选派研究生赴相应国家留学,同时接收相应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近三年,我校研究生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奖300余项,曾获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华为杯”中国研究生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兆易创新杯”第十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一等奖,“华为杯”第五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一等奖,并多次获得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优秀组织奖”。学校拥有“江西省研究生工作站”3个,校级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数多个。近年来,研究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研究生的总体质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学校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江西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继续秉承“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校训、“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坚持“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服务面向,以航空国防需求为导向,积极服务国家航空工业和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工科优势明显、航空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学校。

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主要服务于我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4200余人。学校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江西省一流学科和精确成形与连接技术、构件质量检测与控制、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光电子与激光技术、军用关键材料等5个国防特色学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外国语言文学(0502)、数学(0701)、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软件工程(083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设计学(1370)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法律、翻译、音乐、戏剧与影视、设计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及国防高科技产业,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将更为广阔、事业平台更为高端、发展潜力更为巨大。

二、学校现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

 机构名称

管理部门

无损检测与光电传感技术及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损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轻合金加工科学与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国防科工委

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测试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快速制造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智能视觉与自动化装置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航空产业科技创新与军民融合研究基地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智能视觉与自动化装置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高校腐蚀与防护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国家体育总局

江西省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金属材料微结构调控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循环利用实验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航空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光电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南昌航空大学军民融合与航空发展研究院

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航空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软科学基地

江西省工信厅

环鄱阳湖流域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共艺术创新研究中心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航空构件制造技术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无人飞行器设计与试验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微小航空发动机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民用无人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航空材料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航空构件成形与连接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智慧建筑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创意产业校企协同设计中心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飞行器设计与气动仿真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江西省教育厅

 三、优势学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

四、奖励资助政策(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

 

奖项名称

设置对象

获奖比例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评选

江西省政府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评选

学业奖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

按学校相关文件评定

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

三助一辅

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管、助教、助研、兼职辅导员)岗位,为学生提供工作补贴;部分硕士生导师还为研究生提供较好的科研补助和高水平成果奖励。

动态

困难补助

在校正常学籍,家庭或个人

遭受重大变故的全日制研究生。

名额和金额

视申请情况而定

五、招生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稳定规模,注重质量;

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二)研招网系统和《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4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预计2024年3月下达)及一志愿上线情况和当年考生生源情况进行最终确定。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内,设立了不同的自命题科目的,按照自命题科目分列招生计划,即该专业内,自命题科目相同、未单列拟招收计划的研究方向考生一并排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近三年各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资料查询中查询。

(三)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明确定向就业单位。

(四)学校2024年度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1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专业不限。学校将根据各学科门类申请考生完成初试的人数,并参考初试成绩,按比例将计划分配到各学科门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各学科门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

七、学费、学制及学历学位证书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6000元。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按学校要求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专业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其相应资格无效。

(三)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具体情况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届生需注意预先核实注册学号,其他考生需认真对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由于部分学校已更名,填写毕业学校时请选择其他,应届生手动输入进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往届生手动输入学历证书上的学校标准名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如进入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的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点公告。

十一、复试

我校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初。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十二、录取

我校按照相关工作办法进行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结束。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复试与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专业目录》

(三)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四)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课程学习阶段非南昌市考生可申请住宿,学校视实际情况审批。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8室)

联系人:王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725、0791-83953009

考研交流群查询:

http://yjs.nchu.edu.cn/zsgz/zlxz/content_146251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nchu.edu.cn/

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主要服务于我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4200余人。学校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江西省一流学科和精确成形与连接技术、构件质量检测与控制、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光电子与激光技术、军用关键材料等5个国防特色学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外国语言文学(0502)、数学(0701)、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软件工程(083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设计学(1370)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法律、翻译、音乐、戏剧与影视、设计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及国防高科技产业,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将更为广阔、事业平台更为高端、发展潜力更为巨大。

二、学校现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

 机构名称

管理部门

无损检测与光电传感技术及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损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轻合金加工科学与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国防科工委

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测试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快速制造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智能视觉与自动化装置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航空产业科技创新与军民融合研究基地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智能视觉与自动化装置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高校腐蚀与防护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国家体育总局

江西省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金属材料微结构调控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循环利用实验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航空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光电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南昌航空大学军民融合与航空发展研究院

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航空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软科学基地

江西省工信厅

环鄱阳湖流域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共艺术创新研究中心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航空构件制造技术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无人飞行器设计与试验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微小航空发动机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民用无人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航空材料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航空构件成形与连接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智慧建筑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创意产业校企协同设计中心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飞行器设计与气动仿真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江西省教育厅

 三、优势学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

四、奖励资助政策(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

 

奖项名称

设置对象

获奖比例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评选

江西省政府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评选

学业奖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

按学校相关文件评定

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

三助一辅

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管、助教、助研、兼职辅导员)岗位,为学生提供工作补贴;部分硕士生导师还为研究生提供较好的科研补助和高水平成果奖励。

动态

困难补助

在校正常学籍,家庭或个人

遭受重大变故的全日制研究生。

名额和金额

视申请情况而定

五、招生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稳定规模,注重质量;

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二)研招网系统和《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4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预计2024年3月下达)及一志愿上线情况和当年考生生源情况进行最终确定。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内,设立了不同的自命题科目的,按照自命题科目分列招生计划,即该专业内,自命题科目相同、未单列拟招收计划的研究方向考生一并排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近三年各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资料查询中查询。

(三)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明确定向就业单位。

(四)学校2024年度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1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专业不限。学校将根据各学科门类申请考生完成初试的人数,并参考初试成绩,按比例将计划分配到各学科门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各学科门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

七、学费、学制及学历学位证书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6000元。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按学校要求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专业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其相应资格无效。

(三)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具体情况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届生需注意预先核实注册学号,其他考生需认真对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由于部分学校已更名,填写毕业学校时请选择其他,应届生手动输入进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往届生手动输入学历证书上的学校标准名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如进入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的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点公告。

十一、复试

我校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初。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十二、录取

我校按照相关工作办法进行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结束。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复试与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专业目录》

(三)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四)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课程学习阶段非南昌市考生可申请住宿,学校视实际情况审批。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8室)

联系人:王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725、0791-83953009

考研交流群查询:

http://yjs.nchu.edu.cn/zsgz/zlxz/content_146251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nchu.edu.cn/

 

 

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主要服务于我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近4000人。学校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江西省一流学科和精确成形与连接技术、构件质量检测与控制、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光电子与激光技术、军用关键材料等5个国防特色学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外国语言文学(0502)、数学(0701)、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软件工程(083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设计学(1305)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翻译、艺术、公共管理、法律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及国防高科技产业,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将更为广阔、事业平台更为高端、发展潜力更为巨大。

二、学校现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

 机构名称

管理部门

无损检测与光电传感技术及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损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轻合金加工科学与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国防科工委

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测试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快速制造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高校腐蚀与防护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国家体育总局

江西省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金属材料微结构调控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循环利用实验室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航空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光电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南昌航空大学军民融合与航空发展研究院

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航空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软科学基地

江西省工信厅

环鄱阳湖流域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共艺术创新研究中心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航空构件制造技术工程实验室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无人飞行器设计与试验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微小航空发动机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民用无人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航空材料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江西省航空构件成形与连接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智慧建筑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发改委

创意产业校企协同设计中心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飞行器设计与气动仿真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科技厅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江西省教育厅

 三、优势学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

四、奖励资助政策(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

 

奖项名称

设置对象

金额标准

获奖比例

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及可按工学门类招生的理学专业正式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专项推免计划除外)。

10000元/生

100%

被我校其他学科门类正式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专项推免计划除外)。

6000元/生

100%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线30分以上(根据每年生源整体情况另行确定)。

4000元/生

10-50名,择优遴选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20000元/年/生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

江西省政府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10000元/年/生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

学业奖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4000-10000元/年/生

100%覆盖

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6000元/年/生

100%

三助一辅

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管、助教、助研、兼职辅导员)岗位,为学生提供工作补贴;部分硕士生导师还为研究生提供较好的科研补助和高水平成果奖励。

4000-8000元/年/生

动态

困难补助

在校正常学籍,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变故的全日制研究生。

1000-5000元/年/生

名额和金额视申请情况而定

五、招生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稳定规模,注重质量;

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二)研招网系统和《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3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预计2023年3月下达)及一志愿上线情况和当年考生生源情况进行最终确定。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内,设立了不同的自命题科目的,按照复试科目分列招生计划,即该专业内,自命题科目相同且复试科目相同的研究方向考生一并排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近三年各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资料查询中查询。

(三)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学校2023年度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1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专业不限。学校将根据各学科门类申请考生完成初试的人数,并参考初试成绩,按比例将计划分配到各学科门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各学科门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

七、学费、学制及学历学位证书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6000元。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按学校要求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为我校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按下列规定执行(其余各专业仅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1.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其相应资格无效。

(三)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具体情况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届生需注意预先核实注册学号,其他考生需认真对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由于部分学校已更名,填写毕业学校时请选择其他,应届生手动输入进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往届生手动输入学历证书上的学校标准名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请查看报考点在研招网上发布的公告)。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的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点公告。

十一、复试

我校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初。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十二、录取

我校按照相关工作办法进行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结束。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复试与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专业目录》

(三)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四)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课程学习阶段非南昌市考生可申请住宿,学校视实际情况审批。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8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725

考研交流群查询:https://yjs.nchu.edu.cn/zsgz/zlxz/content_126849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nchu.edu.cn/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珠峰为我校师生代表作形势与政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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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珠峰作题为《争当新时代大有可为的南航人》的形势与政策报告

任珠峰在校领导陪同下参观学校航空热加工实验中心和党建创新实践中心

  启航网讯  12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珠峰在我校党建创新实践中心为师生代表作题为《争当新时代大有可为的南航人》的形势与政策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晓艺,省发改委副主任郭新宇,省科技厅副厅长陈炜蓉,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曹伴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吴样平等相关领导参加活动。我校党委书记李德平主持报告会,党委副书记、校长卢超,党委副书记陈震与师生代表到场聆听。

  任珠峰围绕“大家身处大有可为的时代”、“大家拥有大有可为的平台”和“希望大家交上大有可为的答卷”三个方面,运用丰富的史料和翔实的数据,结合国际国内形势,从时间和空间的比较上系统回顾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历经的艰难险阻、面临的生死考验、付出的惨烈牺牲和创造的惊人奇迹,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报告立足省情实际,从产业支撑、特色优势、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江西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良好态势和江西未来发展的广阔前景;着眼学校特色,从办学实力、办学历史、发展机遇等方面详细解读了南昌航空大学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和代代南航人71 年来坚持“日新自强,知行合一”校训,始终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国防事业、服务航空发展的深切情怀。

  任珠峰以“感恩”、“自信”和“幸福”三个关键词勉励南航学子牢记责任使命,发扬航空精神。一是要永怀感恩之心。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付诸鲜血和汗水换来今天的和平生活。作为当代青年,要常怀感恩之心,明辨是非、恪守立场,志存高远、胸怀天下,把个人理想抱负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用奋斗和汗水回馈伟大的时代。二是要始终坚持自信。年轻人虽身逢盛世,却肩负重任,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践行者、参与者和主力军,必须始终保持强大自信,从容面对。而保持自信的关键,则源于刻苦学习钻研,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珍惜短暂而美好的大学时光,在钻研专业的同时,广泛涉猎人文知识,做到博采众长、博学多才,为报效祖国、服务人民打下扎实基础。三是要用奋斗创造幸福。南航学子既要有远大理想,也要对人生道路有正确的认识与规划。要找准定位、脚踏实地,做到眼中有光芒、脚下有力量,与时代同呼吸,与国家共命运,与南航齐进步,不断书写大有可为的人生!

  李德平在总结讲话时表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珠峰的报告政治站位高、视野宏大、内容丰富、数据详实,为学校发展指明了方向,让人听后深受启发、深受教育、深受鼓舞。希望广大南航学子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本次报告的精神,不断锤炼坚毅品格和过硬本领,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青年。

  会上,飞行器动力系李怡庆与航空制造工程学院200336班何燕分别作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作了相关发言,分享了体会和感悟。

  会前,任珠峰一行在我校党委书记李德平,党委副书记、校长卢超,党委副书记陈震的陪同下,参观了学校航空热加工实验中心和党建创新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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